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(GB/T 2820.4—2009/ISO 8528-4:2005)第4部分: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
一、前言
GB/T 2820在《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》总标题下由下列各部分组成:
——第1部分:用途、定额和性能
第2部分:发动机
——第3部分: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
——第4部分: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
——第5部分:发电机组
——第6部分:试验方法
— 第7部分:用于技术条件和设计的技术说明
——第8部分:对小功率发电机组的要求和试验
——第9部分:机械振动的测量和评价
——第10部分:噪声的测量(包面法)
——第11部分:旋转不间断电源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
-—第12部分:对安全装置的应急供电
本部分为GB/T 2820的第4部分。本部分等同釆用ISO 8528-4:2005«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 发电机组 第4部分: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》。
本部分代替GB/T 2820. 4-1997((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4部分:控制装置和开关 装置》。
本部分与GB/T 2820.4-1997相比,主要进行了引用标准、条文编排及编辑性修改。
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329)归口。
二、范围
GB/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(RIC)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要求。
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(RIC)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(a. c.)发电机组,不适用于航空或驱 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。
对于某些特殊用途(例如医院、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供电),附加要求可能是需要的。本部分的规定 可作为确定任何附加要求的基础。
对于由其他型式的往复式原动机(例如蒸汽发动机)驱动的交流(a. c.)发电机组,本部分的规定可 作为基础。
三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/T 282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,然而,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。
GB 755—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(IEC 60034-1:2004,IDT)
GB/T 2820.1—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:用途、定额和性能(ISO 8528- 1:2005, IDT)
GB/T 2820. 5-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5部分:发电机组(ISO 8528-5: 2005, IDT)
GB 4556—2001 往复式内燃机 防火(idt ISO 6826 -1997)
GB 7251.1-2005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: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(IEC 60439-1: 1999,IDT)
IEC 60947-1: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:总则
IEC 62271-200:2003额定电压为1 kV~52 kV的交流铁壳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
四、其他规定和附加要求
对必须遵守船级社规范、用于船舶甲板上和近海安装的往复式内燃(RIC)机驱动的交流(a. c.)发 电机组,应满足该船级社的附加要求。该船级社名称应由用户在发出定单前说明。
对在无级别设备条件下运行的交流(a. c.)发电机组,任何附加要求须经制造商和用户商定。
若要满足其他管理机构(例如检查和/或立法机构)条例规定的专用要求,该管理机构名称应由用户 在发出定单前声明。
任何其他的附加要求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商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