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本文引用“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行业标准YD/T 502—2007 ” 部分规定
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
1、一般技术要求
自动化机组应满足本标准第4条的规定。
2、监控接口
机组应具备RS232或RS485接口,接口传送的信息量及协议应满足YD/T1363.1-2005和YD/T1363.3-2005的要求。
3、自动维持运行状态
机组应能自动维持冷却水的温度在(15~50)℃范围内。对于不需要加热就允许启动的柴油机可不按本条规定。
4、自动启动和加载
机组接到自启动信号(市电停电信号或遥控的指令)后,应能自动启动,启动成功率>99%,一个启动循环包括3次启动,两次启动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为10s~30s。
机组启动成功后应能自动加载。
机组启动第三次失败后,不再启动;如有备用机组,程序控制系统应能自动将启动指令传递给备用机组。
5、自动卸载停机
机组接到停机信号(市电来电信号或遥控的指令)后,经延时确认后应能自动停机,其停机方式有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两种:
——正常停机步骤:切断输出回路空载运行5min后,切断燃油油路;
——紧急停机步骤:立即切断输出回路、燃油油路。
6、自动补给功能
有要求时,机组的燃油箱应具备根据液位控制的自动补油功能,并具备防溢流措施。
7、自动控制功能
(1)主备方式
主备方式工作的两台机组,通过设置任意一台机组均可作主用或备用机组,两台机组的输出开关应具备机械和电气联锁。启动主用机组失败时自动控制启动备用机组。市电来电信号经延时确认后,自动切掉机组输出开关,运行的机组自动空载运行5分钟后自动停机。
(2)并联方式
并联方式工作的发电机组,当接到启动信号同时启动两台机组,只有在并联成功后方能自动合闸输出开关带负载供电,当负载小于单台机组的额定功率的80%时,自动解列一台机组;当负载超过单台机组的85%时自动启动另一台机组并入供电。市电来电信号经延时确认后,自动切掉机组输出开关,运行的机组空载运行5min后自动停机。
(3) ATS
市电和油机的转换应采用机械和电气联锁并具备市电优先供电功能,宜采用AT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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